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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施兰夏露乌洛托品溶液15ml喷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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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施兰夏露乌洛托品溶液15ml喷雾

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H410246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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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描述
【药品名称】
 通用名称:乌洛托品溶液
 英文名称:Methenamine Solution
 汉语拼音:Wuluotuopin Rongye
【成    份】 本品每10毫升含乌洛托品4克。辅料为:亚硫酸氢钠、甘油。
【性    状】 本品为无色澄清溶液,几乎无臭。
【作用类别】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【适 应 症】 用于手足多汗及腋臭(狐臭)。
【规    格】 40%
【用法用量】 外用。用于手足多汗一日1次,每次适量,用手指均匀涂于患处;用于腋臭,一周1次,每次适量涂搽腋下。
【不良反应】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,或过敏反应如皮疹、瘙痒等。
【禁    忌】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本品仅供外用,切忌入口。
2.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。
3.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、鼻等)。
4.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瘙痒、红肿等情况应停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,必要时向医师咨询。
5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6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7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9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理作用】本品具有杀菌、收敛、止汗作用。
【贮    藏】密封,在阴凉处保存
【包    装】药用聚乙烯瓶:10毫升/支; 药用聚酯瓶喷雾:10毫升/支,15毫升/支,20毫升/支,25毫升/支。
【有 效 期】36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国家药品标准WS-10001 - (HD-0068) -2002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41024617
【生产企业】西施兰(南阳)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【生产地址】河南省南阳市北京大道南端 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19年3月14日
【生产企业】
 企业名称:西施兰(南阳)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 生产地址:河南省南阳市北京大道南端   
 邮政编码:473051
 电话号码:0377-61693188    
 传真号码:0377-63136898
 网址:www.sislan.cn
 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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